合同产生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03-13

一、合同产生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一是合同的效力及其履行有可能导致合同纠纷。按照《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依法成立”是合同的有效条件,也就是有效合同必须是已经成立的合同,而且其主体和内容都要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些没有以法律法规规定订立的合同,显然是没有效力的。

因此,那些没有效力的合同,往往会产生一些纠纷。这是合同纠纷的原因之一。二是违约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买卖合同缔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保护和实现,而缔约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可能对己方有益而使得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得不到实现。

二、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

2、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中应约定是送货还是提货,目的地在哪里,运费如何承担。因为这样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对案件的管辖会产生重大影响。

3、违反诚信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讲诚信,就会产生纠纷。

4、未考察主体资格或主体的偿债能力。

5、违约责任问题。

三、租房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

1、原本由房地产统一管理的房屋租赁市场,被各部门分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加重了房屋租赁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使有些租赁双方不愿去登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执行部门监管不力,执行部门对地下租赁市场打击力度不够,对非法出租行为不能及时处理,尤其对拒不执行处罚者进行有力有效的处理方法。

2、法律意识单薄,隐形租赁市场活动猖獗,如果按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法》的规定操作太麻烦。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深入人心,但是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还十分单薄。许多人认为,双方的租赁关系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议上是小事,可能还是熟人,用不着额外交一笔登记费。